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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将实施城镇中小学教师农村学校任(支)教服务期制度
2009-09-07 16:55:33 星期一     福建省教育厅    手机看新闻

据了解,根据福建省将实施的城镇中小学教师农村学校任(支)教服务期制度,经后城镇中小学教师评中、高级职称,一定要有到农村执教1年或者薄弱学校3年以上的经历。

6日的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说,40周岁以下的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2年以上的经历。选派到宁夏、四川等地支教或者到农村工作的,可以计算服务期。薄弱学校,由设区市教育局每三年认定一次,并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 房小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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