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台旅游产学将互认学分学历
2009-09-08 08:45:49 星期二 福建省教育厅 手机看新闻
7日,福建师范大学旅游学院与中华两岸产学发展协会签订了《闽台旅游产学合作发展协议》,双方约定,将鼓励和支持双方学生互相攻读对方硕士学位以及博士学位,互相承认对方学分、学历,促进开展两岸职业终身教育。
同时,双方将合作推广“3+1”的双校园学习模式,也就是说双方学生第三学年可到对方合作高校、企业学习或者实习,共享双方的国际化教育资源及接受双方名师指点。双方还将共建专业学习基地,引进双方及两岸旅游企业的优质课程体系,利用双方教育培训及管理经验和国际化师资,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责任编辑:
房小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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