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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须进行晨检发热学生应立即就诊
2009-09-08 08:46:55 星期二     福建省教育厅    手机看新闻

省教育厅、省卫生厅7日联合发出紧急通知称,为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各级各类学校须进行晨检和体温检测。

通知指出,每个班级必须配备3支体温计,各类寄宿制学校每个宿舍必须配备1支体温计,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配备红外体温计,以保证每人每天测量1次体温,发现学生发热(腋温大于或等于37.5℃),应立即送医就诊并报告当地疾病控制中心。

此外,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必须指定专人每日负责学生和教职员工因病缺勤登记和随访工作,实施每天体温测量、健康问询等晨检工作。

【责任编辑: 房小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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