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就业毕业生参加见习每月补助500元生活费
2009-11-12 08:49:06 星期四 泉州网-东南早报 手机看新闻
未就业毕业生参加见习每月补助500元生活费
早报讯 (记者赖劲松)记者昨日从省公务员局获悉,我省将组织第二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活动,由省财政每人每月支付500元生活补贴,并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此次见习的申报对象为,参加各省属人才服务机构组织见习活动的省内高校或省外高校福建生源的待就业毕业生。见习时间为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2月28日。
【责任编辑:
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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