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新政,并不只体现在“教室可开公司”这一条,《实施意见》中,还有不少新政的规定,虽然不是直接以大学生为对象,但最大的受惠群体仍然是大学生。
比如,“降低创业门槛,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部分第十二条规定,支持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等通过从事网上商品交易和服务实现灵活就业。结合其他政策精神,这意味着从事网络交易的大学毕业生,可以合法地以“××网店”为名称注册个体工商户。关于费用的优惠,新政第十三条也明确规定:“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失地农民、残疾人和失业人员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注册资本5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三年内免予收取各类登记和年检验照费用。”此外,虽然“住宅禁商”在岛内依然严格,岛外却有所松动,这一政策同样适用于有志于创业的大学生,为他们减少运营成本。事实上,今年上半年,集美工商部门就曾帮助集美大学的27名贫困生在集美当地找了一处住所作为注册地。这27名学生共同出资,最少的出资额仅200元。
一种模式 模拟体验不问成败与否
越来越多的校园公司是教学实践的成功案例,还是商业大潮冲击下的浮躁无序?站在不同的立场和角度,得出的结论似乎大相径庭。所幸,部分高校推出的模拟创业项目和创业园区,为校内学习和校外实践搭建了桥梁,不失为平衡两者的一种模式。
软件学院已毕业的学生林加平,在新政出台前3个星期成功注册网络服务公司,正是受惠于“创业园区模式”。虽然当时缺乏政策支持,学校专门辟出的综合楼无法如愿注册成为他的公司所在地,但是,与学校签有协议的火炬软件园解了他的燃眉之急,不仅场地可合法注册,还免去了房租的负担。软件学院对于林加平创业项目的支持并不是盲目的。去年,该校从众多学生提交的创业计划书中挑选了4个创业团队,支持的内容包括场地、水电和设备等。这4个创业团队都是由2006级第一届统招的毕业生组成的,其中两个团队已并入社会公司,另有一个团队自行到校外寻找场地注册,对于林加平的团队,学校将视情况扶持至可以盈利的阶段。而在新政出台后,综合楼内集合有潜力的学生创业团队进行统一办公,似乎也指日可待。
厦门理工学院的李渝也是从学校创新创业园起步创业的,因为马上面临毕业,有心把项目做大的他很早就在学校附近的创业园区寻找注册场所,最近正在办理手续。
“我们鼓励在校学生以模拟项目的形式进行创业体验,让学生结合所学专业拟定商业计划书,这种尝试并不以赚钱为目的,也不问最终成败与否,关键是可以在这一过程中让学生体验到创业的艰辛和可能遭遇的风险。”理工学院“创新创业园”负责人方主任称,去年建立的“创新创业园”实际上就是学生专属的“创业项目体验中心”。今年上半年,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征集了几十个创业方案,其中12个项目脱颖而出入驻创业园,李渝的文化创意项目正是其中之一。方主任并不鼓励学生一有项目就注册公司,相反,更致力于对学生创业精神的培养。在“创新创业园”内,每周都有两到三场创业指导讲座,开设讲座的,有成功的企业家,也有相关职能部门。比如,工商部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打算在月底到理工学院对支持创业的新政进行解读。
■一方观点
重商亲商氛围有待形成
【受访人】厦门市第十一届政协委员、“中国MBA十大创业精英”之一李强
对于工商部门针对大学生创业出台的新政,李强表示,这是越来越严峻的就业压力的体现,不难感受到有关部门的良苦用心。
他认为,民营企业是最有活力的经济实体,中国经济需要大量的民营企业。一个人创业,可以带动一群人就业。政策的出台,并不一定要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关键是可以在社会上形成一种以创业为荣的氛围,让创业成为一种常态的就业方式和生活方式,从而也让社会各个方面都能重视和支持创业群体。而要形成这种氛围,首先应该在全社会树立“重商亲商”的观念,这样才能真正让创业者有成就感。国外大学生创业的总量和成功的比例远远高于国内,就是因为创业氛围的浓厚以及社会分工的细化为创业者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虽然对新政的积极意义总体表示肯定,但李强仍认为大学毕业生创业应谨慎。在校期间可以通过一些模拟项目进行体验,毕业后最好先到正规企业工作一段时间,再循序渐进地寻找适合自己的创业项目,这样成功几率会更大。
“除了在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税费减免上给予支持,还应该多为大学生创业团体提供学习机会。”李强还称,10多年前创业的人少,靠的是机遇;现在的创业环境比以前好多了,但竞争也更加激烈,难以一举成名。大学生创业者要善于创新商业模式,把自己锻炼成为优秀的企业管理者,提升自己的社会价值和社会责任感。
■记者手记
警惕对创业精神“过度解读”
新政出台后产生的各方争议,源于对政策的“乌龙解读”。
第一重“乌龙解读”,是对“校舍”外延的以偏概全。“校舍”所指为学校所有或管理的房屋,偏偏教室和宿舍两者引起公众兴趣,一些高校来不及仔细斟酌是否有闲置资源,便以“教学秩序”为挡箭牌,把新政架空了。
第二重“乌龙解读”,是对新政“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除了对企业注册地放宽标准,让现实中的创业“野战军”有机会收编为正规军,注册资本5万元以下公司三年内免收登记年检费、岛外住宅可注册公司等同样惠及大学生的新政被集体忽略。
毋庸置疑,鼓励大学毕业生创业的工商新政,其符号意义更胜于实际的效用意义。正如主管部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只是“给”政策,是否执行、如何执行取决于学校根据客观条件的具体考量。“乌龙解读”虽有舆论引导的偶然性,但部门之间尚待完善的沟通机制才是根本。如何在政策制定之前多做准备,切实考量其操作性,并在政策出台以后良性沟通,提升政策执行的整体效率,是一个庞杂的系统工程。
谨防对政策的“乌龙解读”之外,还要警惕对创业精神的“过度解读”。鼓励大学毕业生通过创业实现再就业,是党的十七大报告的重要精神,也是当前各级政府的重要任务,因此,有了厦门工商新政在全国范围内的尝鲜之举。然而,政策支持不等于“全民运动”,毕竟有创业意识并能最终走向成功的,只是金字塔尖的一小撮,大部分大学生在创业梦想的温床里,还是要以学业为主,否则只能“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苏丽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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