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对照中央的要求,我们认为,今后需要进一步加以研究的有以下问题:
(1)完善选拔培养机制。一方面,要根据农村发展的实际需要,选聘好大学生“村官”。为了避免用非所学,让大学生“村官”学以致用,在设置选聘条件时要以农学、经济管理、行政管理等专业以及发展村镇工业所需的专业为主;同时,为了缩短适应农村的过程,尽可能选聘本土的大学生“村官”就近任职,防止和避免由于语言不通、生活习惯不同,影响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生活。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培养,让他们真正成为“村官”。为了防止大学生“村官”成为“花瓶”、“看客”和“高级杂工”,不仅要给他们明确职务,更重要的是要明确分工,多压担子多交任务。在大学生“村官”基本了解村情民情后,要大胆放手让他们单独负责一片或一方面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大学生“村官”的作用,体现他们的价值。同时,各地要从促进大学生“村官”健康成长的目标出发,针对大学生“村官”的不同实际,对大学生“村官”进行个性化、差别化的培养,努力将他们培养成为管理型、社会服务型和创业型等各种类型的有用人才。
(2)建立考核管理体系。为激励大学生“村官”积极工作,为新农村建设多作贡献,各地应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管理体系,细化考核标准,强化管理措施,通过量化考核和严格管理,引导大学生“村官”努力干出实实在在的业绩。
(3)量力而行扶持创业。大学生“村官”应该有多种发展方向,各地在鼓励他们创业时不能“一刀切”,应正确引导,不能给他们造成压力。大学生“村官”创业不能单凭热情,而应立足本村的实际,结合个人所学的专业和经济实力,选择起点较低的项目。有关部门应全程跟踪帮扶,不仅要提供资金扶持,而且要加强培训、进行指导、帮助解决销售问题,将大学生“村官”的创业风险降到最低。
(4)切实畅通流动渠道。为了让大学生“村官”“流得动”,打消他们的思想顾虑,各地应按照中央的有关政策,进一步细化定向从大学生“村官”中招录公务员、选聘优秀大学生“村官”充实事业单位等制度,为日后大学生“村官”流得动早作准备。同时,按照政策规定,在让大学生“村官”正常合理流动的同时,也要加强思想引导,鼓励一部分人扎根基层,安心农村工作,为农村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基层干部,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的发展。(中共江苏省泰州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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