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家长教育孩子也要进行培训 上课要记考勤
2009-12-03 09:40:46 星期四 广州日报 手机看新闻
家长每学期至少要接受培训1次 上课要记考勤
佛山市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办学规范(试行)昨日(12月2日)正式公布,规定家长学校每学期对全体家长的培训不少于1次,分学段或分类型的培训每学期不少于2次,每次培训不少于1小时。今后和自己的孩子们上学一样,家长在家长学校接受培训应登记造册,每次授课应考勤,并定期公布考勤记录,授课内容必须是专题的讲授或互动,不能以家长会、亲子活动等形式代替系统的授课。据悉,在十一五期间,佛山市计划全市家长学习办学率将达到95%。
据介绍,家长学习的授课内容包括对全体家长进行培训、对各年级家长进行培训,对不同类型学生的家长进行培训,对不同类型的家长进行培训四大板块。
今后家长学校的教学将以授课形式为主渠道,统一使用教材,并在此基础上,适当增编有本镇(街)本校特点,符合家长需求的家教教材,使家长在学校内得到系统的家庭教育指导。(记者 陈昕宇)
【责任编辑:
陈小妮
】
相关新闻
- · 李开复撰文探讨家庭教育问题:给父母的四个建议 2009-12-02 08:57:24
- · 成都拟实现教师市域同酬 分3阶段推进教育现代化 2009-12-02 08:38:58
- · 刘延东谈教育均衡:多“雪中送炭” 不搞锦上添花 2009-12-01 10:38:45
- · 如何纠正孩子的“拿来主义” 2009-12-03 09:08:39
- ·
泉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泉州网联系的,请致电0595-22500136,或E-mail至:web@qzwb.com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泉州网联系的,请致电0595-22500136,或E-mail至:web@qzw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