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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公办幼儿园 提高收费标准
2010-08-28 08:16:57 星期六     泉州网-泉州晚报    手机看新闻

市属公办幼儿园 提高收费标准

本报讯 (记者蒋力耘)今年我市5所市属公办幼儿园将提高保育教育费的收费标准,其中,幼儿园半托每人每月上升为300元,小小班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上浮20%。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昨日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市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

通知要求,保育教育费每个学期按4.5个月计算。幼儿在开学后2个月内要求转园、退园的,幼儿园按缴费额的50%退还保育教育费;超过2个月转园、退园和因个人原因请假的不退还保育教育费。在寒、暑假期留园期间,日收费标准可在正常保育教育费日收费标准(月收费标准除22天计算)基础上上浮30%,即每人每天18元,幼儿在留园期间因个人原因请假的不退还保育教育费。公办幼儿园除收取保育教育费、代办费外,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支教费等,也不得在规定的在园时间内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

各县(市、区)各类公办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则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等部门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从2010年秋季入园的新生开始执行,2010年秋季前入园的幼儿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变。

【责任编辑: 陈小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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